Mar 28 2009
20090328選舉日記Huck:動物權擴大到參政權?
這幾次和炳原去掃街,有時候遇到狗他會說「狗狗好」,昨天也是,簡錫堦先生說「如果牠也有投票權……」引起我和其他人的一些討論想像。
「動物權應該要延伸到參政權」「但牠們不會投票」「由他們的主人替他們投」「那如果我養很多隻狗,這樣是不是可以有很多票?」「那也許動物的兩張票抵人的一張票,牠們的投票價值比較低。」「這樣的話流浪狗的問題應該就會解決了」
綠黨會出現,有時候穿著樹人或動物的服裝,也是想替動物發聲吧,日本也有替青蛙打官司的例子,讓動物更接近法人、人的地位。發聲的另一個意義也就是爭取權利。
參政權,應該是一種自主、自決的權力,決定自己所要的生活環境,但移民、移工仍被排除在外,被主流價值/資本主義思維看做是「勞動力」,是人但不是公民,不是我國的公民,不算是我們社會的一份子;動物、植物等其他非人的生命,就更只是「資源」,等待被人類/我們利用,被利用就是對牠們天賦的實現,遑論牠們的權利。
不只是外國人,青年人與兒童也一樣被視為較低等的社會成員。這樣把人與動物相提並論,或許有歧視之嫌,不過我對綠黨的一種想像,正是以生態系統中「智人」這個物種作為政治身份認同上的基礎,要爭取物種際的平等。先暫時跳離人類社會內部的不平等,看看物種之間的不平等,或許更能改變隱而不顯的「GDP至上、賺錢第一」價值觀,進而翻轉主流的經濟思維、政治主張與社會現實。
資本主義下追求利潤,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前提,背後是自我本位的觀念,隨著西方價值與儒家、法家思想的階層、統治文化相結合。相較之下,老莊夢蝶,倒更有物我合一、物物相關、以生態為中心的味道;墨家的兼愛非攻,也有眾生平等、和平非暴力的意涵。
如果各種動物都能投票,或行使司法權;像基督教中上帝最後的審判,大概會把人類判無期徒刑吧;若像國際法庭審判戰爭犯,人類應該犯下無數起的種族滅絕罪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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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阿沒有錯, Doraemon有演過~ Go Go!